8月17日,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 促进森林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林业局局长骆德新介绍了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总体情况,四级调研员申东升和市林长工作站站长储照源就新闻媒体记者提出的“我市的林长制改革有哪些创新点”“如何准确理解“林”“长”“制”三者之间的关系”“我市建立了哪些制度来保障林长制有效实施”等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林长制是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目标,以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以监督考核为手段,聚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工作,构建由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林长,省、市、县、乡、村分级设立林长,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长效机制。经过一年多探索,我市林长制工作运行良好,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根据《秦皇岛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制定了11项配套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建立部门间既分工又协作的林长制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高效协调落实、指导监督林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上级安排,全面落实林长制各项制度,规范林长、协作单位和管护人员履职,强化林长制运行监督,做好林长制考核评价,提高林长制实施成效,促进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