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林业局
关于同意秦皇岛北戴河风景名胜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草原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海滨林场部分)选址方案的
行政许可决定
秦林批字〔2025〕06003号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秦皇岛北戴河风景名胜区河北省秦皇岛市草原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选址方案。项目申请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间,采取科学有效措施,避免对自然景观和风貌造成影响。
三、北戴河区林业局要依法依规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本核准意见仅作为秦皇岛北戴河风景名胜区河北省秦皇岛市草原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不能替代项目其他用地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2025年8月25日起至2027年8月24日止。
秦皇岛市林业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