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林业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报告

作者:秦皇岛市林业局  浏览量:242   发布时间:2024-05-17 15:53:03  

2023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工作部署、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工作稳步推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生态环保工作履行情况

(一)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海港区成功获得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青龙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原则上通过专家组评审,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了总体规划并上报国家林草局。按照一村一方案的原则,各县区编制了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村庄绿化。完成13个省级森林乡村和65个村庄绿化提升村建设任务,完成单株古树名木和古树群保护碑牌,抢救3株濒危古树,补充完善河北省古树名木管理系统中的古树名木信息。广泛开展义务植树,组织市直机关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谋划18互联网+义务植树项目,并同步在全民义务植树网络平台发布,有效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二)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全市共完成营造林面积17.47万亩,占省下达计划的102.6%。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造林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就相关工作作出批示,并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有力推动了全市营造林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总林长签发1号令,发布《秦皇岛市2023年营造林实施方案》,市委书记、市长在秦皇岛日报发表《播种绿色希望 共建美丽家园》署名文章,并带领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三)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森林湿地资源全面保护。严格征占用林地、采伐林木监管,开展了森林湿地资源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高质量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5321个监测图斑、112块样地的监测任务,完成率100%;全市199.4万亩天然林、公益林得到严格保护。依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9起,查处率100%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聘请省规划院专家对各县区外业调查监测队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调查监测工作高质高效。三是完成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工作,全市累计踏查面积约92760公顷,累计发现林业领域外来入侵物种11种。四是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94.87万亩次,未发生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现象

(四)荒漠化防治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省下达我市防沙治沙任务1.5万亩,已全部完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听取工作汇报,解决突出问题。市林业局和市水务局成立工作专班,印发《秦皇岛市2023年防沙治沙实施方案》,编制防沙治沙规划,全面落实防沙治沙工作。卢龙县、昌黎县和北戴河新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将防沙治沙作为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指挥,县区主管领导一线指挥,县区主管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防沙治沙任务。

(五)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了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修复、疫病监测防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救护放飞等活动。开展林业法治宣传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条幅标语200余条。联合公安、市场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获非法交易的野生鸟类52只,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组织开展清风行动”“2023年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湿地管理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清除沾网160平方米,救助野生动物3258只。充分发挥秦皇岛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管理专家库及野生动物生物安全风险监测站的作用,为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的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进一步落实好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六)自然保护地工作开展情况。完成《秦皇岛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结合整合优化成果,完成9个市、县管理的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率100%;完成4个自然保护地管理自评;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全年共开展明查暗访近30次,国家和省下达的145个遥感监测点位和2个问题线索全部完成核查整改;完成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对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二期)秦皇岛段3个提名地的评估工作,申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市人大、市政协先后三次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实地调研,有力地促进了自然保护地自然体系建设和申遗工作的开展。

(七)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一年来,累计向河北日报等省级媒体、省林业信息中心等报送稿件信息180余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高质量发展秦皇岛市扎实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闻发布会2场。通过市级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市林业局网站、林业信息等媒体平台发布宣传稿件信息500条。组织举办林长制平台建设、森林防火、林果技术、专项规划编制培训班25次、培训人员1300余人次,其中市本级培训5次、培训人员200余人次。优化森林防火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完善乡村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建设。全面落实《河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实施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八)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采取政府租地造林模式、大户造林模式、企业造林模式、工程造林模式等多种形式,不断创新造林机制。各县区结合实际,出台奖补政策,较好地调动了各类造林主体和广大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工作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拓宽森林保险的业务范围,有力地增强了我市特色林业产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了林业的稳定发展。有效降低了林农的风险,为我市的板栗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九)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等生态环境责任赔偿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市年度工作部署,对照林业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职责,我局成立局主管领导、科研单位技术人员和院校专家等人员参加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小组,完善了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启动赔偿磋商会议-签订生态损害赔偿协议-组织开展生态修复的程序,与市生态环境、市森林公安、市法院、市检察院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共享案件信息,共商赔偿途径,共推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助推林业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高质高效

二、2024年工作谋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环保督查要求,进一步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全面提升森林防灭火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加大打击各类林业违法犯罪行为,强力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秦皇岛市林业局

                                                                                                      202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