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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2〕5号
对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李瑞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秦皇岛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和较高的经济价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秦皇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保护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采取的保护措施
(一)完善制度法规。市政府于2007年出台了《秦皇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管理机构、管护责任单位、保护措施、管护资金筹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力推动了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17年,市政府修订了《秦皇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二)加大投入力度。2008—2015年,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共投入22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古树名木保护。2021年,共投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4752.8万元,专项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高危火险区综合治理、森林资源检测管护等项目。
(三)建立公益诉讼机制。2021年9月,市检察院、市城管执法局和市林业局联合制定《秦皇岛市“保护古树名木”检查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并联合开展首次“守护古树名木 检察公益在行动”公益活动,为保护古树名木提供坚实的司法“保护伞”。
(四)开展专项督导检查。2021—2022年,市林业局持续加大古树名木督导检查力度,连续2年印发《秦皇岛市林业局关于督导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未发现破坏古树名木的现象。
(五)全面加强管护力度。市林业局每十年进行一次古树名木的全面普查工作,2017年再次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了普查,利用古树名木管理系统,全面系统登记了古树名木信息,实行挂牌管理,使每株古树名木有了户口。累计对150多株古树实施了抢救性保护措施,对1300多株古树名木采取了施肥复壮、裸根填埋、设置围栏等保护措施。
(六)积极宣传古树名木。市林业局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加大古树名木宣传力度,筹资18万元,印发《秦皇岛古树名木志》1000册。积极参加“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意义。
二、下步工作
为抓好建议的贯彻落实,计划采取以下措施,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一)及时修订管理办法。今年我市将修订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将结合实际情况,把您的意见建议细化成相应的条款,并多方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会,及时修订《秦皇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并要求县区制定古树名木管理细则。
(二)扎实完成古树普查。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古树名木现状普查,市古树名木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力度,全面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加强普查质量全过程管理,形成古树名木清单。
(三)多方筹措保护资金。将积极申请2023年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计划申报古树名木保护资金965万元。根据《秦皇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将在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中申报25万元的古树名木保护经费。
(四)加大保护修复力度。全面落实《秦皇岛市“保护古树名木”检查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持续开展守护古树名木公益活动。组织古树名木专项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砍伐、移栽古树名木和破坏古树名木生境行为。及时补办丢失和损坏的保护牌。对濒临死亡的古树名木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对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实施复壮措施。
(五)加大宣传力度。以县区创建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乡村为抓手,全面宣传和保护古树名木,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内涵,对于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古树名木,及时整理编写保护碑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将古树保护与乡村旅游和果品采摘有机结合,稳步推进古树名木认养活动。